1、《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文件第五条规定: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每平米房屋销售成本价格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
2、《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文件第五条还规定: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Copyright © 2019- huatuo5.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