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甲方):上海X有限公司
居间方(乙方): (身份证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就委托乙方居间促成位于上海市之股权收购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拟出售位于上海市资产,现特委托乙方作为居间人促成该资产权属的成功交易,交易方式为资产所属企业上海X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第二条 资产概况:
(1)资产名称:
(2)资产四至:东至江宁路,南至昌平路,西至陕西北路,北至海防路;
(3)资产占地总面积㎡,建筑面积为㎡(容积率: ),建设用地规划性质:商业办公综合用地。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做好促成该资产出售事宜的相关配合工作,包括配合甲方收集、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信息、资信证明以及应由资产受让方提供的各种文件、信息及甲方出售该项资产所需的各种文件等。
2、甲方应配合乙方收集提供出售该项资产所需的各种文件、资料、信息。
3、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并且甲方保证给予乙方的居间费用不被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所知悉。
4、甲方承诺一旦该资产的`正式转让合同签订,并按照正式转让合同实际收到合同首期款项后,甲方即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居间报酬的义务。
5、乙方应积极认真地把甲方介绍给资产买方,并及时沟通情况。尽力促成该资产的成功交易。
6、乙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委托方与出让方签署合同以后,无论资产转让协议各方是否再变更、终止合同,委托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用。
第四条 居间报酬、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1、凡是甲方、甲方的关联公司与乙方所引入资产受让人签订正式的股权资产转让合同,即视为乙方已经按约完成居间服务。
2、双方经协商确定,该项居间服务的居间方报酬为:甲方与资产受让方合同最终交易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计取,居间报酬合同税费由居间人承担。
3、居间报酬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在甲方与受让方签订正式的资产股权转让合同,并在甲方收到转让合同首期款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额乙方居间报酬。
4、甲方将居间报酬支付到乙方指定的帐户,由该帐户所有公司乙方向在收取款项前应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真实有效的,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具体帐户在居间报酬支付前,乙方书面告知甲方。
第五条 居间活动的费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间活动期间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居间成功后,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居间报酬,则甲方除应履行支付该居间报酬外,还应从逾期之日起就延迟支付金额按每日千分之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委托方甲方与受让方签订该资产的正式转让合同后,需同时告知居间方乙方。如委托方甲方未告知居间方乙方与受让方签订正式的资产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及构成委托方甲方与受让方双方实际交易合同的,居间方乙方均有权利依照本协议获取居间报酬。
3、乙方对本合同履行期间获知的甲方公司商业秘密、甲方与资产受让方签订的合同内容等均负有保密义务,若乙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乙方应按甲方的实际损失赔偿。本保密条款具有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七条 其他约定条款
1、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如果委托方与居间方所提供的出让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即使本合同委托期满后壹年以内,委托方在没有书面告知居间方之前,不应与该出让方进行单方面协商并签订任何转让协议、服务协议、合作协议,否则视为乙方完成了居间工作。
2、有效期内,居间方乙方未能促成委托方甲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委托方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间报酬,亦不承担居间方乙方任何费用。
3、正式股权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履行合同情况、违约行为等,与居间方无任何法律关系,由该合同的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不影响委托方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居间方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4、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两份,委托方一份,居间方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 居间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的资源优势,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签订本合同。
一、居间事项:本合同居间事项为乙方引荐甲方与 签订合同。
二、居间合同履行:一旦甲方与 合同并成功,则视为居间成功(生效)。
三、居间酬金及支付方式:
1、按甲方与 该工程项目合同每立方按甲方与 签订该工程项目起,按每立方提取劳务金2元给乙方,直到甲方与 终止合同为止。
2、甲方与 之日,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一部份前期费用。
3、按每月甲方工程进度款进行计提支付。
四、居间合同履行范围:即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工程范围, ,如甲方与乙方 私自签订合同,一旦乙方发现,甲方必须按总工程量20%作为劳务金赔偿给乙方。
五、居间酬金支付时间:按施工合同进度款当天支付完毕,居间酬金打入乙方提供的帐号: 。
六、酬金按现金支付或转帐。
七、如甲方不按以上合同支付居间酬金,乙方可持本合同向施工方要求支取,也可向当地人民提起诉讼或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支付令,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或乙方有权扣压甲方材料和机械设备作抵押,直至支付完居间酬金为止。
八、甲方与 签订施工合同,进场施工后,其与产纠纷和矛盾,因工程变更(含质量问题、工期进度、工伤、亡)所产生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与乙方无关。
九、本合同与签订的正式施工合同同时生效,并具有法律效率。
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提取诉讼。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执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一份,乙方四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初步接触的基础上,应甲方融资要求,乙方同意利用自身专业能力和市场资源帮助甲方金额人民币________万元的融资计划。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其融资中介。以乙方的专业技能和市场资源为甲方撰写代理、实施融资计划;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忠实、尽职为甲方实施融资计划。如甲方与投资方因合作条件不对接,导致融资不成功,乙方不负责任。
三、费用:
融资居间费:双方协商确定为融资金额的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
甲方以现金支付引资人佣金,支付时间为投资方资金到甲方账户当日。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权利: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有对乙方提供方案内容及进度的监督权,要求乙方严格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权利,在方案设计过程中提出意见的权利。
义务: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有应乙方的要求真实全面为乙方提供投资方清单所需资料的义务,并为乙方及投资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约定费用的义务。
2、乙方权利与义务
权利:在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方案的设计权,从甲方取得必要资料的权利,以及按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收取费用的权利。
义务:乙方有按合同的要求按质按量进行方案设计的义务,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六、未尽事项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效力等同。双方就合同未尽事项达成的补充协议与主合同效力等同。甲方所持协议不得作为支付佣金的附件,在本协议权利义务终结之时交引资人事后销毁。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自有合法的工程承接资质,甲方委托乙方为该公司寻找工程项目;乙方亦获知了甲方的上述意愿,乙方愿意接受委托。 双方愿意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甲方计划承接乙方接洽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甲方委托乙方为该公司承接的项目进行预审核,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合适的工程项目,并尽可能促成甲方以分包、总承包等合法方式进行工程项目承接,其受托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该公司的相关情况,但甲方书面确认为是商业秘密的除外。
2.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3.乙方应尽可能向甲方及时、真实地报告有项目发包意向的第三方的情况。
4.乙方在前期办理本受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将由甲方承担责任。
5.乙方仅为甲方和上述公司的居间方,不为甲方和上述公司签署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债权
债务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居间报酬与费用
1.若乙方促成有发包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承包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总额的百分之五(5%),即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作为乙方酬金,(该项目所产生的营业税由方承担,若该居间费所产生的所得税由甲方承担);该酬金包含其它相关居间、咨询、应酬费用。酬金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或个人账户划账;
2.付款时间:甲方与第三方签订承包合同并收到首期工程预付款后,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三(3%),即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作为居间首期款,其余2%(合同总价)的居间费,根据发包方工程进度按比例分两次支付,所收款以收据为凭。
3.若乙方未能促成上述承包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其从事居间活动所支出的其它相关必要费用(如出资方或乙方的差旅费、接待费、考察费、应酬费、咨询费及其它隐性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合同的解除
1.委托期限届满,约定目的未能实现而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将自动解除;
2.本合同约定目的已经实现,乙方收到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酬金后,甲乙双方责任义务已履行完毕本合同将自动解除;
3.委托期限届满之前,不论任何原因,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4.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约定目的不能实现的;
5.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6.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实际产生的费用(如出资方或乙方的差旅费、接待费、考察费、应酬费、咨询费及其它隐性费用),因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时支付相应费用,若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则视为违约行为,则应向乙方支付居间费总额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乙方协助甲方签订合同后则视为已履行完居间义务。
第六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能力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相关手续均已办妥并真实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需有法人委托授权书),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甲方保证自有资质的真实性及合法性。
乙方:
1.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3.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合法公民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它商业或企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不得利用客户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担保业务有关或有损客户利益的活动。
第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快递、传真、E-mail、手机短信、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讯方式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或短信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通知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
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①.提交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合同签署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履行合同。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
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指印):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买受人(甲方):
居间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有意向购买房屋事宜,经过初步协商,双方都认为有继续协商的必要和实际成交的可能,故起草并签署该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居间标的物
乙方将座落于上海市区路弄号室的房屋推荐给甲方:
(一)房屋权利人,房屋性质:,结构:;
(二)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平方米,实际可使用面积平方米,具体包含。
(三)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四)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由乙方在第六条中予以一一列明。
(五)出卖人(房屋出售方,下同)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由乙方在第六条中予以一一列明。
(六)该房屋内的户口情况;
(七)其他:;
乙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完全属实,且没有遗漏。
第二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积极认真地把该房屋的真实情况及出卖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介绍给甲方,并将与该房屋有关的重要事实如产权性质、产权有无争议、户口情况等在本协议中列明,重要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若在与出卖人谈判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本合同约定居间服务费总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2.乙方应积极努力的做好居间介绍,协调双方意见,尤其是房屋价格、房款支付方式及日期、登记过户时间、房屋交付、附属设施归属等,若因上述事实买卖双方未达成一致导致交易未完成,乙方无权收取任何费用。
3.乙方应协助买卖双方办理贷款、签订买卖合同、登记过户、产证办理、房屋交付等相关工作,待房屋产权转移至甲方名下,办理出产权证书,且完成房屋交付并办理完交付手续,即视为乙方居间完成。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自乙方完成所有居间义务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其应付的所有居间服务费。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约定:
乙方居间服务费按照成交房屋合同价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收取,在时由甲方向乙方预付,在乙方完成本合同及相关合同约定的所有的居间服务和义务之日起三日内,该笔预付款始转为居间服务费,此前,该笔预付款的所有权仍为甲方所有。
2、居间未完成时预付款的退还:
在签订本协议后若买卖双方无法对买卖条件达成一致,或甲方因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不符合购买条件或非因甲方原因无法完成交易或合同无法履行完毕时,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告知后3天内将预付款全部返还给甲方,否则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诚信原则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如果甲方未通过乙方就该房屋而与出卖人私下自行成交,则甲方仍应按照第4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约定数额的居间服务费。
第六条房屋交易相关事实
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将该房屋固定装修,维修基金,煤气初装费,有线初装费,随房附送给甲方。
甲方(签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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