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钢材供应合同样本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保证合同双方按约履行合同,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文件适用的范围为公司与顾客签订的钢铁产品供货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2 内部分工
2.1 营销或负责变更经办人员负责变更单内容评审。
2.2 业务部负责合同变更的操作和管理,以及相关单证的归档工作。
2.3 财务部负责财务评审。
2.4 股份公司、业务部或营销部门人员负责运输评审。
3 变更程序
3.1 合同变更的责任
3.1.1 所有与顾客签订的合同,公司为唯一的合同变更责任单位。
3.1.2 公司负责合同变更、合同逾期交货赔款、合同变更规定的解释工作。
3.2 合同变更的内容
3.2.1 合同标的的变更:品种、规格、钢种、件重、合同量、技术要求等变更。
3.2.2 合同运输的变更:收货单位、运输方式、到站(港)的变更。
3.2.3 合同履约时间的变更:供货时间变更。
3.2.4 合同解除的变更。
3.2.5 合同逾期交货赔款。
3.3 顾客原因的期货合同变更
3.3.1 合同标的的变更
…………………
3.3.2 合同运输的变更
需变更运输条款的未出货时收取30元/吨变更费,出货后收取40元/吨变更费。
3.3.3 合同履行时间的变更
视同合同标的变更的特殊情况收取合同变更量总金额1.5%以下变更费。
3.3.4 合同解除的变更
期货合同的解除经双方同意后收取合同解除量总金额的5%的变更费。
3.4 公司原因的期货合同变更
3.4.1 合同标的的变更
由于公司原因而不能按照原标的交货,经与需方协商同意后,以所协商的标的交货,不计变更费。
3.4.2 合同履行时间的变更
由于公司原因而不能按照原履行时间交货,经与顾客协商同意后,以所协商的时间交货时,不计变更费,补偿顾客由于交货时间改变而产生的预付款利息。
3.4.3 合同解除的变更
由于公司原因而不能按照原合同约定履行交货,经与顾客协商同意后,原合同解除不计变更费。
3.4.4 合同逾期交货赔偿
公司根据逾期时间(以供方运输部门成品出厂码单为准)支付补偿金见下表(仅限期货)。 元/吨…………………
3.5 现货合同变更
3.5.1 公司原因的合同变更,经与顾客协商同意后合同的解除不计变更费。违约补偿金经双方协商确定。
3.5.2 顾客原因的合同变更视变更内容情况收取合同变更量货款总金额3%以下的变更费。
3.6 附则
3.6.1 一份合同同时变更两项以上的内容,变更费按高项计算,不累计收费。
3.6.2 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外部不可抗力等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的,供方因顾客拖欠货款而不履行合同或推迟履行合同的,不适用于本规定。
3.6.3 期货合同变更时,顾客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办理有关手续,顾客要求变更的电报、传真件作为变更依据保存,变更申请单需由相关人员按评审过程,对变更内容进行重新评审,并记录在合同变更申请单上。顾客按变更草约付款清单(qaga020xx-02a)所需费用付费。
3.6.4 现货合同变更时,业务部根据单据评审确认后,经公司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执行,无需与顾客签订变更合同,并不需相关部门评审确认。
3.6.5 本规定未及部分及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
建筑钢材供应合同样本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规格、生产厂家、数量及供货时间:
1、数量:该工程所需要总重量约为 吨。
2、产品规格及生产厂家:产品具体型号规格由工地需要时临时确定,凡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厂家的钢材均可。
3、供货时间:从 年 月至 年 月之间,每批量具体供货时间由乙方至少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以方便备货。
二、质量标准
国家规定质量标准,钢材生产厂家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和质量保证书。
三、需购货工地:重庆市丰都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驻武隆城开〃盛世金都项目工地。
四、验收标准
交、收货地点在重庆市巨龙钢材市场,甲方提供的钢材检验报告必须随货同行,材料必须先检后用。如果在工程上的都视为合格产品,如经检验不合格乙方必须在一周内向甲方提出,乙方在保证钢材未加工的情况下甲方负责换货及运输费用,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1、每批货数量及时间由乙方提前两天以书面或者电话通知甲方,甲方按乙方通知备齐货源,并由乙方指定的委托人在甲方送货单上签字生效。
2、乙方指定委托验、收货人: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 如中途委托人有所变动,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并加盖公司鲜章。
五、结算及计价方法
1、计量方式:全部货源以巨龙市场出库过磅单为准;
2、单价以巨龙市场当天达钢、水钢、威钢、重钢的执价为准;
3、带肋钢筋以重钢高线盘圆加每吨250元加工费,另再加每吨270元利润为准;
4、吊装费由乙方提货时付给甲方。
六、付款方式
1、此工地总钢材量是 吨,前期垫资 吨,垫资时间为 月,途中付的款按照每吨400元付给甲方,其中要在垫足1500吨后2个月或15层楼先付叁佰万元给甲方,主体封顶或者12个月付200万元,先到为准,以后尾款在12个月内付清。其中1500吨垫资时间从开始拉货起,在3个月内拉足。
2、垫资部分以市场单价不分前后每吨另加450元为利润加在送货单上,垫足1500吨后的2500吨的现金部分都以每拉一次货每吨单价上加200元/吨作为利润,付款时间在拉货当天起4天内付款,付完前次货款后才拉第二次货,以此类推。
七、违约责任:以上垫资金部分和现金部分或因乙方在工地造成所有货款不能按时支付,否则乙方违约,违约金以到付款时间起每天每吨7元计算付给乙方;如在总钢材量4000吨当中至少拉足3800吨,否则属乙方违约,当中差距数量以每吨300元计算补付给甲方。
八、如有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定补充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重庆市沙坪坝人民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完毕后,自动解除效力。
十、若乙方不能按约定支付钢材货款及违约金,丙方具有担保从乙方应收款代扣支付给甲方,如丙方都不能及时付款,如果最后货款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每一个月必须把违约金每吨每天7元打一次清算条,甲方有权以本工地房屋的买价少1000元/平方米抵扣货款,加盖公章。
甲方(章): 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建筑钢材供应合同样本
供方:简称甲方。
用方:简称乙方。
乙方在黔江城内承建丽都花园二期房建工程,需要钢材。甲方多年经营建材业务。为了双方互惠互利,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向乙方提供不同型号的建筑钢材800吨,价格按重庆市场同期同类供货(建筑钢材)时的双方认可价格结算,所供钢材质量包检并附质检报告书,数量以乙方选择的过磅处过磅数量为准。
二、 供货方式:
1、 乙方在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月30日前根据乙方工程需要钢材数量和甲方书面通知,由甲方组织约300吨建筑钢材供给乙方。
2、 由甲方组织车辆根据乙方所需的钢材及时装运至乙方建设工地(黔江城内)并由乙方组织装卸及验收,卸货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另外500吨在20xx年1月30日后,根据甲、乙双方供需另行协商。
三、 货款结算方式:
1、 垫资5个月。
2、 中途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可以预支付部分货款。
3、 乙方在20xx年3月30日前与甲方结算货款,如货款不能及时支付,则由乙方按农村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叁倍支付甲方利息。
4、 甲方组织的货运车辆由重庆至黔江(城内)所产生的以下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钢材运费160元/吨,吊装费30元/吨(限重庆市场)乙方补助甲方差价650元/吨。
四、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履行合同约定事项,若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履约方的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5万元。
五、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六、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建筑钢材供应合同样本
一、双方简介
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一家以生产、加工、贸易为一体的大型企业,是河南地区彩涂卷系列产品贸易量较大的一家现代化企业,目前主要经营科龙、宝润达彩涂系列产品。公司有着强大的软硬件设施、专业的销售团队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通过数年的不断发展和创新,公司以质量上乘的产品和一流的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一家专业从事彩瓦、中厚板生产,集钢结构、彩钢板活动房设计加工制作及安装为一体的企业,在周边地区有着较大的影响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
二、合作基础
为了提高乙方产品市场竞争力,使乙方拥有持续稳定的货源,降低采购和生产成本,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署此长期合作协议。
三、 合作细节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长期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按照双方约定,乙方在合作期内,在采购彩涂卷及同类产品时,应将甲方列为第一供应商。乙方根据自己生产实际需要,承诺向甲方采购彩涂卷及同类产品不得低于 吨/月。
2、甲方承诺,在供货能力许可的情况下,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所要求的数量和时间优先向乙方供应。甲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予以解决。长期供货合同3、乙方根据自己生产实际需要,以传真、电话或其他方式向甲方发出订单,甲方接到后向乙方发出当日报价表,乙方付款后由甲方及时安排发货。
四、交货方式
甲方仓库交货,乙方负责运输及承担运费,甲方可代为办理运输手续。
五、合理损耗标准
重量误差为3‰内(包含3‰)。
六、质量异议
乙方在收到货物后七日内进行检验,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数量异议或质量异议。对有质量异议的货物,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加以妥善保管,甲方予以及时处理。
七、履行承诺
协议签署后,为了保障双方权益,甲乙双方应信守承诺,共同遵守。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书面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协议期限
本合作期限自 年____月____日至 年____月____日,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期满前签订新协议。
九、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 :X有限公司 乙方:X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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