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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合同(4篇)

来源:骅坨科技网

策划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甲方会展需要,经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有好协商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 会展主题:

  二、 时间及地点:

  三、 报价单:

  四、 甲方认定项目及付款方式:

  1.以上经甲方认定项目项,合计人民币元,大写为: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合同协定先预付30%定金,即人民币待工程结束后一个星期内将余额付清,即人民币 万 仟 百 拾 元(¥ 元)。

  3.在会展工作中如需增加服务项目,则按乙方报价单价格执行增补。

  五、在实施此项工程的同时,场地纠纷由甲方负责。安全操作由乙方负责;希望甲方派员在现场指挥或确认策划方案,

  六、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章)

  乙方: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策划合同

  甲方(委托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经充分协商,制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合作期限

  合作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二、 甲方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下列经营事项进行策划:

  三、 乙方工作职责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即时成立项目组,进行对上述甲方委托事项的逐一执行。项目组由 人组成,组长由 担任。乙方具体工作职责与具体工作进度详见附件一。

  四、 策划服务报酬

  1. 双方议定,本次委托项目的总报酬为 万人民币。 2. 具体付款时间如下:

  1) 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报酬总额的%,即,大写;

  2) 乙方依本合同第3条规定的工作进度完成服务后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即,大写。 3)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户名: 开户行: 账号:

  3. 其它费用

  甲方另外负担乙方为甲方业务运营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料制作费、旅宿费等。但具体开支事前需与甲方确认。

  五、 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参与策划的权利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正策划案 3) 甲方有向乙方提供企业真实情况的义务 4) 甲方有根据策划案进行人财物配备的义务 5) 甲方有按时向乙方支付报酬的义务 6) 甲方有向乙方人员报销差旅费的义务

  2.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有要求甲方更换不称职营销经理及业务人员的权利 2) 乙方有进行市场督察的权利

  3) 如果甲方不按时支付报酬,乙方有向甲方进行双倍索赔的权利 4) 乙方有让甲方认可策划案的义务 5) 乙方有义务制定出最适合甲方的营销模式 6) 乙方对甲方的运营有风险预警的义务

  六、 解除合同

  1、按附件一的规定,若乙方未完成项以上工作时,则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2、如果甲方已认可策划案,但拒不进行有关人财物的准备,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3、合同的解除,需双方共同签署《解除合同说明书》。

  七、 违约责任

  1、策划期内,乙方不按照委托事项进行策划的,甲方可提出书面质疑,乙方应书面答疑。

  2、除第十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全额报酬的一半即 人民币。 八、 其它

  1. 本合同为制式合同,由乙方负责起草,甲方需仔细阅读并深刻理解各条款的内容,对其中需要补充或持有异议的,双方签署补充协议,附在本合同后作为附件二,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双方当事人的口头承诺如与本合同相抵触,则口头承诺无效。 3.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支付首次策划服务报酬后正式生效。 4.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因协商不能解决或因违反本合同涉及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管辖。 附件:

  附件一 工作职责与具体工作进度 附件二 (若有) 《补充协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 乙方工作职责与具体工作进度

  委托策划服务合同

  甲方: 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签字日期: 乙方: 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签字日期:

  签字页

策划合同

  委 托 人: (以下简称甲方) 负 责 人:

  电 话:

  代 理 人: (以下简称乙方) 负 责 人:

  电 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优势互补的原则,甲方现将其开发的位于(暂定名)项目(下称本项目)的全程策划与销售工作全权委托给乙方,现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内容不因项目及公司名称改变而改变。

  一. 代理物业

  代理物业位于(暂定名,以下简称“项目”)。项目用地面积约108亩,建筑面积约60000㎡,最终以批准的文件为准。

  二. 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正式公开发售日(开盘)后18个月止。合同期满,若甲方未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则本合同自动顺延至项目销售率达成可售物业面积的95%以上时止。

  三. 代理范围

  代理范围为本项目之全部住宅及商用物业。如甲方需要保留持有部分物业,则必须在本项目公开发售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保留持有物业单位清单,否则乙方将全部视为可售单位。

  四、甲、乙双方职责及义务

  (一)甲方职责及义务:

  1、甲方对本项目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并委托乙方全权负责产品定位、营销策划、销售代理等工作。

  2、甲方对因项目本身之权属和资格问题而引致的纠纷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预售证以及各销售阶段的合法手续和相关法律文件,并在工程进度、质量及协调主管部门等方面给予保障,以保证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

  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提供项目现场销售及办公场地、办公设备(电话、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等必要设备、设施,但设备、设施的所有权归甲方。

  5、本委托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再委托第三方或自行进行策划和销售。如发生甲方将本项目整体转让或项目可销售面积暂不销售的情况,甲方须结清乙方全部的策划费和代理费,负责处理由此带来的善后工作,并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6、甲方需委托一至两名工作人员与乙方共同组成营销协调小组,定期召开营销协调会议。积极配合乙方工作,负责购房合同管理,进行购房合同签章和收取定金与购房款,办理银行按揭及备案登记等手续,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

  7、甲方负责审定销售、宣传推广过程中必要的合作单位(如广告设计公司、模型公司、活动礼仪公司、印刷厂、喷绘制作公司、装修装饰公司等)。

  8、甲方按确定的销售计划,确保项目工程进度。负责售楼现场的清理、工地围墙的建设、售楼处的建设和装修装饰、样板房和样板环境的建设和装修装饰。

  9、甲方提供买卖合同原件及其相应文件的复印件, 承担合同打印、客户资料复印,特别是办理银行按揭等的相关费用。

  10、负责开发与销售的领导与协调工作,委派专人与乙方工作衔接,协调乙方与各有关部门、其他相关公司的工作关系,为乙方的策划和销售提供本项目的各种原始资料。

  11、按时结算乙方的已实现销售规定的应提取的策划、代理服务等费用。

  12、负责楼盘销售广告宣传、推广的相应费用(如户外广告制作、报纸、电视、电台等广告发布、礼品购买、沙盘制作、楼书制作、展会费用、临时聘用礼仪人员的费用等),投入宣传广告费用金额控制在销售总额的1.5%以内,如有超过,则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所有发布的广告设计作品或印刷品须经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才能发布或发放。

  13、负责审定由乙方拟定的《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书》、销售计划、广告推广建议、销售价格及其它销售资料,并根据实际情况有权修改销售计划、调整价格或销售资料中的条款,但须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乙方职责及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项目产品定位、市场定位、规划建议、营销策划与销售代理等工作。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概况,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时向甲方提供可行的开发、宣传和销售方案。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使其委派的策划与销售人员到位进行工作安排并执行相关工作。

  3、乙方要确保整个策划和销售过程不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

  4、乙方策划及销售人员除非甲方要求,否则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的,需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乙方与甲方及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广告设计等单位组成项目营销协调小组,定期召开营销协商会。委派专业人员参加与项目相关的各种会议,并向甲方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5、乙方负责楼盘销售人员的管理工作,销售人员的组织和管理方式由乙方自行制定。

  6、乙方不得向客户收取未经甲方同意的任何费用。

  7、乙方负责按审定后的销控计划,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并在开盘前一个月开始必须保证每班次有不少于4名销售人员在售楼现场从事销售工作,并视

  8、乙方应配合甲方催收房款,代表甲方与客户签定《认购书》和《房地产买卖合同》,并由甲方所派专职负责人(人选确定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签字盖章,协助办理购房手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增减修改本项目《房地产买卖合同》及《认购书》的条款。《认购书》和《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的房价以甲方确认的销售价格表的价格为准,且文本任何修改都须甲方签字确认。乙方自行承担未经甲方所派专职负责人同意修改条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9、乙方配合甲方及时收齐和审查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所需客户的资料。

  10、乙方负责派出人员的管理、薪金、劳动保护、福利、住宿、交通、通讯等所衍生的一切费用。

  11、在销售代理过程中乙方要努力维护甲方声誉,不得有有损于甲方声誉的言行或侵权行为,严守双方合同条款和甲方商业秘密,确保甲方和该项目的良好形象。

  12、与甲方及甲方选定的广告公司共同制定宣传和广告发布方案及时间计划。

  13、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做如实解释,尽力促销,不得向购房者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责任。

  14、每周和每月需向甲方提交销售周报和月报表,与甲方有关负责人员核对、调整销控表。

  15、严格按照双方共同确认的价格表进行销售,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低于双方确认的销售底价进行销售,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6、乙方销售及策划代理权不得转让。从本合同签订日开始计算,一年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代理销售其它房开企业在丽江市区的同类型竞争项目。

  五、共同责任和义务

  1、甲、乙双方应精诚合作,共同努力将项目开发、销售成功。

  2、甲、乙双方应保持友好沟通的工作模式,不得互相隐瞒或设置障碍。

  3、甲、乙双方都享有项目销售现场和所有宣传资料的署名权。

  4、甲、乙双方认定的工作内容及程序应共同遵守,如有异议应协商解决,并有义务保护工作成果(如统计数据、策划创意等)。

  六、服务目标

  1、甲、乙双方应共同努力,力争本项目在20xx年8月底前通过报规手续,10月底以前拿到预售证,12月底以前开盘销售。

  2、项目上市(开盘)销售的条件为:有预售许可证、现场售楼处交付使用、户外广告出街、持续一个月以上的宣传推广、具备销售接待条件、蓄客量达到一定数量(如100组以上),则可择日开盘。

  3、自正式开盘之日起18个月内须完成项目可销售面积的95%以上。

  七、服务收费及其结算方式:

  1、乙方受甲方委托,负责项目全程策划、销售等工作。甲方应按以下条款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给乙方:

  A、销售代理费采取基准代理费和溢价奖励两个部分计提:销售均价在双方确认的销售底价以下(含此销售底价)时,只要是甲方认可的销售价格,则依据销售合同金额(以买卖合同为准)的2%计提代理服务费(简称代理费);销售均价在双方确认的销售底价以上时,销售底价以下部分按2%计提,超过销售底价以上

  B、计提代理费和溢价奖励采取月结方式,开盘后第二个月开始,每个月的6日前计提上一个月的代理费。

  2、甲方销售均价底价在开盘前一个月内以正式文件形式向乙方确定并作为合同附件。乙方即以此委托底价制定分户的上市(挂牌)价格表,且实现的销售价高于以上对应的委托底价的增加部份即为溢价。甲方对乙方实现的溢价进行奖励。具体溢价提成奖励方式为: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照70%:30%分成;每月结算。

  3、上述代理费每月30日为结算日。双方当日核算金额,并在下一个月六日以前付清应付款项,乙方提供合法。如有拖欠按所欠额每日支付万分之三的滞纳金。

  4、房屋完成销售,可以计提代理费和溢价奖励的标准为: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如客户进行银行按揭的,则需按揭款项到账后才能视为完成销售,并可以计提相关服务费用。

  5、退房处理及定金的罚没:若客户缴付首期房款前悔约,所没收履约保证金双方各收取50%。若客户缴付首期房款后悔约,履约保证金及罚金归甲方所有,但乙方仍按原合同金额收取相应销售代理费。

  八、其他约定:

  1、乙方负责整个项目的全程营销策划工作,但不收取任何策划费用。

  2、在本合同签订后,到开盘后乙方开始正式计提代理费前,甲方每月借支30000元给乙方,此借款在开盘后从代理费中抵扣返还。借支时间从签订本合同后的第二个月开始,每月6日前支付,乙方开具借款收据,在开盘后抵扣返还时,乙方以正式换回。

  3、若因甲方工程进度、预售证等原因而影响乙方正常销售或开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改善,超过一个月的则乙方顺延实现销售目标的时间。

  4、双方应通力合作,为对方工作提供各种便利。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或设立合同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终止合同条件:

  1、甲、乙双方确定以每6个月为一个销售考核周期(最低限度每个考核周期必须完成32%以上的销售率)。正常情况下,若乙方每销售周期不能完成阶段考核任务则甲方给予乙方一个月的努力期,若乙方仍然不能完成阶段考核任务,则前面已销售部份按1.5%提取代理费,如果已经提取的则乙方返还多提取部分。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2、乙方配备的所有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如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的,则在甲方提出整改要求之日起30日内必须重新安排人员直至甲方认可,如连续两次整改仍然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的,则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所有委托事项。

  3、甲方如发现乙方于销售代理过程中有任何未经甲方许可之销售行为,甲方首先可书面告知乙方并给予乙方五个工作日的整改期,若期满乙方仍未修正,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一切销售活动,并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的,甲方可以追究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4、如甲方未能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时,乙方首先可书面告知甲方并给予甲方五个工作日的整改期,若期满甲方仍未修正,则乙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同时甲方仍须支付乙方于代理期间已售出单位之销售代理费和溢价奖励等。

  十、如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采取向项目所在地人民起诉的方式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策划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 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开发的位于洞口县洞口宾馆3号楼项目进行前期打包策划推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以资信守。

  第一条 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开发的洞口宾馆3号楼项目进行前期策划推广服务,负责该项目前期的策划、创意、设计等事宜。

  第二条 服务内容

  (一)具体服务范围:

  第一部分:整体策划——

  1、VI 设计(LOGO/色值/标准/应用规范/中英文规范/排字

  组合/立体雕塑效果)

  2、阶段策划推广方案

  3、深度市场调研报告

  4、销售执行建议方案。

  第二部分:售楼处包装——

  1、接待台背板

  2、LOGO 墙

  3、资料架

  4、玻璃窗吊帘式旗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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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大幅海报(折页)

  2、户型图

  3、楼书

  4、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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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擎天柱

  2、道旗

  3、围档

  (二)免费赠送服务范围:

  露台平面

  户型图

  工装建议

  销控表

  销售表格

  业绩表

  客户签约号卡

  客户礼品包装

  第三条 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总服务费用商定为55万元人民币,本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支

  第四条 广告运作规则

  1. 为使双方有效沟通、提高工作效率,乙方就甲方委托的项目成立专案小组,并提供专案小组名单给甲方。乙方只对甲方负责,甲方需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合作、接洽。

  2. 甲、乙双方共同根据销售情况及甲方营销策略、传播策略和思路制定宣传推广的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阶段、完成时间。

  3. 在服务的实施过程中,甲方有权对总体策划方案进行调整,乙方应协助确定并调整。

  第五条 双方责任及权利

  (一)甲方责任及权利

  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方案有提出修改和调整的权利,设计方案甲方需尊重乙方意见。

  2. 在甲方支付本合同或分项项目相应的费用后,设计作品之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电子文件及样稿。

  3. 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4.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和乙方所提

  5.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乙方责任及权利

  1. 乙方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等业务,乙方应为甲方的相关资料保密。

  2. 乙方应指定专人组成项目工作小组,经甲方确认后开展工作。

  3. 乙方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工作任务,乙方将设计方案交甲方并经甲方负责人签字或以电子邮件确认后视为该项工作完结。若甲方对该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于甲方提出后尽快进行组织双方领导进行讨论、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或以电子邮件认可方能定稿。

  4. 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设计工作中所需的各类资料,并在本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及时归还甲方。

  5. 乙方对最终发布广告拥有正文署名权。

  6. 乙方在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用其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媒介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出版发表。

  7. 乙方对未被甲方采用的方案有权收回并作为它用。

  8. 乙方应按月向甲方提供合同期间的详细工作计划和时间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及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供乙方设计工作所需的各类资料,或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对乙方提出的策略、创意、设计方案签字认可,乙方完成工作时间可相应顺延。

  3. 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

  第七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否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双倍的违约金。

  第 合同终止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 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 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 本合同因一方违约或因一方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或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而终止;

  第九条 保密条款

  1. 未经合同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

  2. 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另一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合同其它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它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它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 本保密条款具有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条 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它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它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市地方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它

  1.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署后即生效,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的职责后,本合同即自行终止。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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